本《意見》的******,是為我市改革發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的另一項重要行動計劃!兑庖姟分荚诮鉀Q民營經濟司法保護中的主要矛盾,全面保護民營企業以及民營企業家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自主經營權和各類新型權益,為民營經濟營造更為寬松的發展環境。之后,市高法院還會陸續司法政策,依法履職,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該意見共16條,可形成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司法合力。”黃明耀介紹,《意見》明確了加強民營企業及相關人員的平等刑事保護、強化民商事審判保護職能、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加強民營企業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依法維護民營經濟主體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強化民營企業的執行兌現六項重點工作。
《意見》提出,要依法審慎對待民營企業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性行為。針對民營企業“融資難”現象,《意見》提出妥善審理涉及民營企業的金融借款、融資租賃、民間借貸等案件,支持民營企業多渠道融資。
黃明耀說,在行政審判中,要堅持審判中立,民營企業起訴認為行政機關行政行為逾越法定權限、違背法定程序侵犯其合法權益,主張事實依據充分的,依法糾正相關行政行為。在涉及市場準入、工商管理、質量監督、項目規劃、稅收征管、土地征收征用等方面的案件中,要保障民營經濟主體在公共領域受到平等對待。堅持法無禁止即可為,維護民營企業的經營自主權,推動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
《意見》還強調,對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同等對待,不得因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所有制性質不同而在執行力度上有所差異。對因宏觀經濟形勢變化、產業政策調整所引起的涉訴糾紛或因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無法及時履行債務的民營企業被執行人,慎用保全、查封、凍結、扣押、拘留等措施,盡量減少對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可能造成的不當影響。
為實現互動協作,市高院與市工商聯將在多方面推進機制創新。黃明耀介紹,在創新民營企業商事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方面,將依托重慶法院糾紛易解平臺,引入“互聯網+多元化解”糾紛化解模式,在糾紛易解平臺開設工商聯商事糾紛調解端口。市工商聯和各區縣工商聯及市工商聯直屬商會民營企業商事糾紛調解機構錄入調解數據,并一鍵申請調解書在線司法確認,法院通過平臺委派、委托工商聯民營企業商事糾紛調解中心參與調解,實現全市法院訴訟與市工商聯調解大數據的實時共享,高效集約化處理民營企業商事糾紛。
同時,健全司法大數據助力民營經濟發展機制。黃明耀表示,在涉民營企業法律風險預警機制建設、失信數據對接等方面積極合作,全市法院將運用司法大數據分析研究涉訴民營企業糾紛特點,針對生產經營過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以及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及時向工商聯、相關政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